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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價稅開徵 11/30前未繳將強制執行

文章日期 2011-12-20 10:37: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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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地價稅已經開徵,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止,財政部賦稅署提醒納稅義務人,務必在繳納期限屆滿前繳納,以免逾期繳納被加徵滯納金,依規定,逾期繳納者,每逾2日加徵1%滯納金,逾30日仍未繳納者,將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。

 

■ 透過銀行網路或語音 繳納不收手續費

  一般納稅人,在收到稅單後,可到各銀行、信合社、農會及其他代收稅款處繳納,也可利用ATM、信用卡、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、電話語音轉帳等方式繳稅,除信用卡繳費外,其餘繳納方式都不收手續費。

  100年地價稅11月1日開徵,繳納期限到11月30日為止,納稅義務基準日為8月31日,以當日土地登記簿上所記載的所有權人或典權人,為100年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,所以如果沒有收到稅單,千萬不要心存僥倖,要趕緊詢問稅務機關,以免不小心受罰!

■ 稅地種類看仔細 以免繳了冤枉錢

  這次的地價稅單,從10月25日開始寄發,如果還沒收到,可以直接向各地方政府稅務局查詢,因為公告地價沒有改變,所以只要土地用途沒有改變,稅額應該與99年相同,不過,如果發現稅額與去年不同,比較常見的情況,可能是農地變更使用,就會變成要繳納地價稅。

  此外,稅單上的「稅地種類」分為一般土地、自用住宅用地、工業用地、公共設施保留地等4類。如果是持有自用住宅用地、工業用地,或公共設施保留地的土地,而稅單上的面積只填在一般土地項下,就要注意是否沒有提出申請按特別稅率課徵。

租屋新聞文章出處 文章出處:網路地產王 http://news.vrhouse.com.tw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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