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政局長邱大展昨天表示,中正區一品苑某戶總價一億六千六百多萬元,地價稅五千九百一十元,房屋稅三萬四千七百九十二元,合計四萬七百零二元,名目稅率與實質稅率相差廿四倍多,若有效地課稅的話,這戶應納稅一百萬元左右。
邱大展說,鄰近一品苑的某老舊、總價較低的房屋,名目與實質稅率差距五倍多,顯示目前房屋稅制「劫貧濟富」,有利於豪宅,不利於舊屋。
他強調,課徵豪宅稅,可舒緩不公平現象,仍不能滿意,因全市房屋近一百萬戶,僅一萬多戶列為豪宅,其他非豪宅,但品質很好的房子,仍有問題要處理,而這次檢討也有降稅的,多涉及路段率的調整,以萬華區、大同區為多。
邱大展表示,房屋買賣時有土地增值稅、財產交易所得稅,前者偏低,後者在持有期間成本低,且交易價差的利潤繳的稅很少,必須改革。
邱大展說,台北市財產交易所得超過卅%,為何課不到稅?因為是按中央於一九八○年訂定的課稅標準單價為基準,雖然豪宅每坪百餘萬元,但整戶課到的稅才三、四萬元,名目稅率與實質稅率相差廿多倍。
此外,加強磚造房屋依直線折舊法,每年折舊一.二%,經過五十二年後,殘值卅七.六%,之後不再計算折舊,一百年後殘值仍然不變,這顯然不合理。
邱大展認為,房屋稅改革應檢討折舊、路段率、評點(建築成本估算)、級距分類等,不只在於課徵豪宅稅,若被認定很新、有特色、有庭院或游泳池等,也可能要檢討調高房屋稅,稅捐稽徵處已委託學者進行研究,預計十二月完成期末報告,作為房屋稅改革方案的基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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