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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益民團體銷售房屋仍應開發票
文章日期 2011-12-29 15:14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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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政部表示,營業人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,均應課徵加值型或非加值型營業稅。
所謂營業人,除以營利為目的的公營、私營或公私合營的事業外,亦包括非以營利為目的的事業、機關、團體、組織,有銷售貨物或勞務者,也應課稅。
文章出處:聯合理財網 http://udn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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